根据《长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长大科研﹝2023﹞307号)的规定,对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转让科技成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转让科技成果基本情况
成果名称:一种纸质档案自动整理排序装置及方法
专利号:ZL201911368828.1
成果类型:发明专利
完成人:李影溪、宋伟伦
专利简介: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实现纸质档案编号识别、自动分拣与排序的装置及方法,通过图像识别相机识别纸质档案的编号信息,采用双通道输送方式对档案纸件进行分拣,将符合排序要求的档案归置收集,未符合的则重新进入识别分拣流程,以此实现纸质档案按编号大小有序排列,大幅提升纸质档案整理的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人工排序的出错率。
二、受让方:内蒙古正鑫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无关联交易)
三、转让金额:5500元(伍仟伍佰元整)
四、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交易价格或发明人等其他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1105256
联系邮箱:kfzx@chd.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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