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莅临学校,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2号)等要求,对我校现有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室内资料审阅与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相结合,我校作为被检单位,于10月10日完成室内资料审阅,10月14日完成“长安区王曲街道中甘村崩塌治理工程”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工作。专家分别对资质申请过程中的技术人员、设备仪器、业绩和规章制度等进行核查,对项目现场的勘查、设计、施工作业情况进行核查。
在本次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的全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中,我校室内检查和项目现场核查均得到专家的一致认可。地质调查研究院全体工作人员和项目组负责人参与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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