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方已组织验收的,仅需填报本项目《长安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项目基本信息页”,并提供项目委托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和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
2、委托方明确不组织验收的项目,填报并提交《长安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办理校内结题。
联系电话:029-61105261
附件1:长安大学国防科研项目校内结题申请书 (1).docx
西安市朱宏路北段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8楼(7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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