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科研人员提交完整、准确的专利申请材料,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并按流程办理:
1、《专利申请前评估表》需明确专利权人(唯一还是联合),发明人排序中内填写人员姓名时备注所在单位名称及身份(教师/学生/研究生)。例:发明人:张三(西安**公司)、李四(长安大学教师)、王五(长安大学学生)、赵六(长安大学研究生)。
2、联合申请专利需补充合作支撑材料(项目合同、合作协议等)。
3、申请专利事前评估之前应进行专利性评估(得出创造性和新颖性分析的专利评估报告)。转化前景不明、经济效益不佳的申请不予支持,单纯以获取授权为目的的申请不予支持。
4、《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名称及委托人处不能空白,需完整、准确填写所有信息。
5、《专利申请前评估表》、《专利技术交底书》及《专利代理委托书》及其他支撑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作为附件在“科研系统-科研办公-用印签批”模块申请事前评估审批,业务类型选择“自然科学成果和报奖”。盖章类型选择“长安大学章”,办理事宜栏需填写“发明/新型-专利全称”。
6、每项专利单独申请一次事前评估审批,评估完成后进行用印签批。
7、预评估完成后,符合领域范围和保护条件的可以申请快速预审,需将《专利快速预审申请报告》及盖章完成的《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评估报告》及《预审承诺书》发送至kjcgk@chd.edu.cn,为办理快速预审申请授权。
8、在专利审查阶段,符合领域范围且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可以申请优先审查,需将《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报告》及其他所需提交给国知局的文件准备齐全,在科研平台申请用印签批。

相关附件材料见网站“相关下载”-“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办理附件下载”
成果与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61105257 邮箱:kjcgk@chd.edu.cn
西安市朱宏路北段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8楼(710018)
kyy@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