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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科学研究院工作职责

长安大学科学研究院是学校科学研究、科研发展和科研推广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国防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及国防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全程管理及相关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级各类重点平台、基地、联盟、智库、团队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专利及奖励等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大学科技园建设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及其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校科研骨干队伍、科研创新团队的培育、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

(十一)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机构的培育、建设、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长安大学科协、社科联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科研计划、总结、信息化、绩效、信网、科技合作等工作。

(十三)做好科研育人相关工作,发挥科研育人功能。

(十四)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五)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管理与服务部门

 

自然科学类

一、项目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各级各类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1.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发布、组织申报与跟踪、已立项项目的执行、结题验收全过程管理工作;

2.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上账、预算调整和结余经费结转工作;

3.负责自然科学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外聘人员审核登记工作;

5.负责科研项目等相关的规划计划、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总结分析报告及数据等的编制工作;

6.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外聘人员等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二、平台与基地建设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自然科学领域的各级各类重点平台、基地、团队及人才建设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1.负责自然科学类重点科研平台、基地、联盟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团队、人才的培育、推荐与管理工作;

3.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机构的培育、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绿色智慧公路交通重点实验室、黄河生态地质环境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

5.负责科研平台、团队等相关的规划计划、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及数据等的编制工作;做好科研平台,科技人才团队育人工作,发挥平台,人才团队育人功能;

6.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团队等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三、成果与奖励办公室职责

负责自然科学领域科研成果、专利及奖励等相关工作。

1.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申报、登记、评价与管理工作;

2.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的培育、组织、申报、评选工作;

3.负责自然科学类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工作;

4.负责科研统计工作;

5.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专利等相关的规划计划、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及数据等的编制工作;

6.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奖励、专利等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人文社科类

一、社会科学中心职责

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1.组织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报与全过程管理;

4.组织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的申报,承担成果的认定、鉴定及管理;

5.负责人文社会科学校设科研机构、基地、实验室及智库等重点平台的培育、申报与管理;

6.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创新团队及归口管理人才的培育、申报与管理;

7.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诚信核查,失信行为调查、认定、处理及归口管理等工作;

8.负责学校社科联的日常事务工作等;

9.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做好本单位廉政建设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其它管理与服务部门

一、科技园办公室(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职责

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及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及其相关工作。

1.负责科技园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2.负责科技成果的征集、整理、汇编、宣传、转移转化、技术推广等工作;

3.负责技术合同的登记、认定工作;

4.负责转移转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园、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的规划计划、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及数据等的编制工作;

6.负责科技园、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校科协秘书处)职责

负责长安大学科学研究院(科协)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科研计划、总结、信息化、绩效、信网、科技合作等工作。

1.负责科学研究院(科协)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各项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科学研究院网站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各类学术团体、学术交流活动、科技合作等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科研规划计划、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及数据等的汇总、归档及上报等工作;

6.负责科学研究院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三、长安大学保密办公室/国防(军民融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国防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及国防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1.负责校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2.负责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的管理工作;

3.负责国防科研项目及其科研育人的的执行管理工作;

4.负责国防科研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保密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6.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部门

一、长安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职责

负责地质调查类和自然资源系统资质类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及其相关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工作,负责地质调查类和资质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2.负责地质调查类和自然资源系统资质类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

3.负责地质勘查资质、地质灾害、测绘等资质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相关资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4.负责地质调查项目等相关的规划计划、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及数据等的编制工作、相关系统的填报工作;

5.负责地质调查项目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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