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长大科研﹝2023﹞307号)的规定,对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转让科技成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转让科技成果基本情况
成果名称:一种纸质档案挑选装置
专利号:ZL 2019 2 2395367.9
成果类型:实用新型
完成人:李影溪、宋伟伦
专利简介: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纸质档案挑选装置,通过扫描档案材料类别标记,进行自动识别并精准分拣,实现不同类别纸质档案的快速分流与规范归类,有效替代传统人工手动挑选方式,显著提升档案分拣、整理及归档的工作效率,大幅降低人工分拣过程中出现的错分、漏分、归类混乱等问题,为后续档案相关业务办理提供稳定、高效的技术支撑。
二、受让方:成都明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交易)
三、转让金额:1000元(壹仟元整)
四、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交易价格或发明人等其他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1105256
联系邮箱:kfzx@chd.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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