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和《长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长大科研〔2023〕307号),现对我校“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高校食堂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等2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5个日,公示期限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1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学研究院反映。
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25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2月27日
西安市朱宏路北段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8楼(7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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